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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国资委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8 09:46:00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365备用网站机构改革方案》和《365备用网站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365备用网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国资委)。区国资委是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代表区政府履行区属集体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也是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区国资委党委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

区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区政府授权监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区属集体资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国有资产和区属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制度、规定。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区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以及区属集体资产。

3、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区属集体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区属集体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城市服务产业和高辐射力的资源节约型产业集中;监督管理国有和集体资本的运营活动。

4、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和区属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和区属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和区属集体资产出资人的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6、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国资委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治处、政策法规科、业绩考核科、产权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改革发展科;下属1个预算单位,房山区企业离退休职工托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房山区国资行政编制25人,实际23人;事业编制34人,实际30人;聘用人员1人。

退休人员1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市区一系列会议精神,力争2018年实现主要经济指标继续递增,同时完成稳步实施政府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规范国资监管制度等工作目标。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精准发力,重点抓好改革、发展、监管、稳定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国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国有经济发展新局面。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945.21万元,比2017年2689.58万元增加255.63万元,增长9.50 %。其中:财政拨款2945.21万元,比2017年2689.58万元增加255.6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426.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8.44%,比2017年1180.47万元,增加246.12万元,增长20.85%。

(二)项目支出预算1518.62万元,比2017年1509.11万元增加9.51万元,增长0.63 %。增加原因:2018年将管理的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项目预算管理。

(三)上缴上级支出(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目)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目)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房山区国资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8万元,比2017年6.54万元增加5.44万元。主要原因: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业务导致外出活动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78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1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1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7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0万元,其他0.50万元。比2017预算数5.80万元增加5.40万元,主要原因: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业务导致外出活动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房山区国资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9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房山区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66.51万元,支出1849.88万元。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房山区国资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0万元。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5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91.0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1.60%。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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